换新部门,正好第三个星期,趁机读完了老六的书《闪开,让我歌唱80年代》。读得是酣畅淋漓,读罢只想对老六媳妇儿说:让你老头儿别乱跑了,赶紧写月子2吧!
很多人写的书都不错,但是读起来这么痛快的却不多。有些人的文字是雕琢出来的,像野夫,匠气太重,不似老六这般可以把文字玩弄于股掌之上。还有就是,老六也太能唱歌了,我正兴奋地读着一段文字,突然老六来那么一句,我一目十行地看着,突然眼睛被几行牢牢拽住:等等,那么熟悉的字。
然后发现是一段歌词,最恶心的是还不由自主地回过去,在心里把那句唱出来,如果这首歌要是在熟悉点儿,基本上是要浪费很多时间再哼哼一下后几句:
“十七岁男孩的温柔,其实是那个的”
“孤独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
“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没有…办法!”
……
你怎么不整两句说唱,我读过去也比较快啊!
老六又唱:“这个…基本上…很难。”
老六的文字真的有趣,全然不似照片里不爱说话的那个老男人,更不是《神探亨特张》里那个能把人看睡的警察-(不记得去看那天女朋友睡着没,反正我是因为自己提议去看的,强忍着没睡着,以免以后被剥夺选择权),如果看照片我真不能把作者和他联系起来,打死我也不能信啊。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刚跟女朋友认识,各种被她“欺负”,各种简单而又不乏杀伤力的词儿从她嘴里蹦出来,对我的五官进行戕害。虽说我对长相不怎么自信吧,到但也没有如此自卑过啊。“痛定思丑”后,我决定偷偷告诉自己她就是要像《杀生》里的人一样,通过语言来杀灭男生的坏因子,哪天万一万一受到诱惑,自己要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那大鼻子小眼睛头发乱的熊样。哼,说就说吧!
还总是说我不说话。有一天聊QQ,她突然说:你怎么QQ上这么能聊? “我就是QQ界的巴金啊”我说。 说话不会说,写还不会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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