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散户,如果你看到我这篇文章,别的信息你都可以当作垃圾,只有下面的建议一定要记得:
一定远离创业板,就像远离毒品一样。
创业板是属于极少数富人(创业企业大股东和股权投资人)的游戏,你去了只能把钱送给他们!
说了十年的创业板,这次“狼好像真的来了”,被忽悠了无数次的媒体,这次也不敢不当真了。
说是两会之前,相关的细则方案会出台。两会后,第一批企业,50家或80家,会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于是,我做了一场关于创业板的访谈。
(访谈的视频附在这篇文章最后,感兴趣的人可以点进去看看)
刘纪鹏和郭田勇两位嘉宾老师说了重要的观点,跟你相关的基本是以下两点:
1、创业板上市不能重启大盘IPO,现在的A股如果再来两个几百亿的大家伙上市融资,市场会遭到巨大打击。假如仅仅放开创业板企业IPO融资,每一家融资1亿左右,一共50或80家,资金的压力不会太大
2、要改革发行制度,防止上板企业的过度炒作,规定一定的限售期,让大股东和投资方不能马上抛售套现,防止把风险转嫁给中小投资人。
3、中小投资人不宜参与创业板。(这是整场访谈下来,我最为赞同的一个观点)
创业板会让什么人赚钱?
既便创业板的相关制度都完善了(事实上完善不了),仍要远离创业板,像远离毒品一样。
为什么?首先搞清楚一个问题,创业板会让什么人赚钱?
答案是:企业上市之前就参与利益共同体的人,上板企业的大股东和股权投资人。
股权投资人,就是在企业上市之前就收购了企业的股权,等着企业上市之后套现退出的投资方,例如:PE、VC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们。企业上市,是他们最主要的赚钱渠道。
他们介入企业的时候市盈率可能只有3、4倍,等将企业包装好了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市盈率可能爆炒到几百倍,这时候他们卖出,如果你买了上市的创业板股票,风险就砸在了你手上。因为你会发现这些企业的利润增长往往无法支撑那么高的市盈率,
为什么你会亏钱
你可能觉得,会规定限售期,法规会要求大股东和投资方要过半年或者一年才能卖出持有企业的股票。
但是,你如果参与创业板仍然会亏钱。因为,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们会继续包装这家上市公司,把它说成中国的微软(微软就是在美国的创业板——纳斯达克成长起来的优秀企业),而你是分不清的,因为你缺乏从财务报表和各种基本数据中分析出这家企业本质的技能,更何况中国的财务报表作假频频发生,而且创业板本身就是初创企业,财务报表就不规范。
你会以为自己发现了一家中国的微软,而你以很高的市盈率买下来的往往是一家风险很高甚至未来会破产的创业企业。
刘纪鹏老师说,在投资方面,如果场外交易属于中学,那么主板就属于大学,创业板就属于研究生。因为创业板的企业风险更大,不确定性更多,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级别越高,这是真理。相应,创业板应该比主板拥有更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更加透明的管理,对这一点你又能抱多大的信心呢。
中小散户们,看看你们仅在大学的课程亏了多少钱吧!怎么能指望在研究生的课程里再去赚钱呢?
如果你还不相信,看看巴菲特的例子
访谈中,郭田勇老师说,如果按照风险承受力的级别来说,创业板只属于那些风险偏好型的投资人,而风险中立和风险厌恶型的投资人则不适宜参与创业板。
无奈,中国的股民,无论风险承受力到底有多大,基本都是风险偏好型。
如果你还执着的相信自己的投资能力,看看下面巴菲特的例子:
巴菲特的合伙人芒格说过一席颇堪玩味的话。
“你需要记得,事实上,大部分小企业不会变成大企业。同样,大部分大企业会持续地变成中等或更糟。所以,这是艰苦的比赛。而且,所有的参赛者都会死去。”
巴菲特和芒格执掌的伯克希尔基金从小变大,实施了无数次收购,但是,芒格提醒我们,在他们投资的小企业中,真正由小变大的只有一家。如果连巴菲特和芒格这等成功和专业的投资人,投资“创业板”的成绩也是如此糟糕,我们一般的投资人会更好吗?
以价值投资著称的巴菲特都是在大企业遭遇估值洼地的时候介入,赢得了利润,什么时候听说他投资一家创业型的企业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恰恰相反,在当年科技和网络热潮中,巴菲特几乎不在高科股上投1分钱!
所以,记住,远离创业板,像远离毒品一样。
因为在那里,赚钱只属于大股东和股权投资人,那是富人的游戏!
访谈节目的视频:
http://video.sina.com.cn/finance/receptionroom/voice/20090219/201414078.shtml
最后,普及一个小知识,什么是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660f140100ch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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